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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署對船隻指引 (coronavirus)



由:衛生署發出

日期:18/04/2020 12:38

電子郵件: smo_p@dh.gov.hk





由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在全球仍然嚴峻,為防止病毒在本地傳播,食物及生局局長於4月8日已根據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規定及指示)(業務及處所)規例》(第599F章)及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禁止組聚集)規例》(第599G章)發出最新指示,包括要求關閉或延長關閉11類表列處所,及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組聚集,為期14天,由2020年4月10日凌晨零時起生效至2020年4月23日(https://www.info.gov.hk/gia/general/202004/08/P2020040800019.htm)。



如有關場所(包括船隻)符合第599F章附表2所載列設置(或擬設置)供租用舉行社交聚會的處所 ,該場所必須關閉至2020年4月23日。




根據第599G章,公眾地方是指公眾人士可以不時進入的地方;如有關場所容許公眾人士可不時進入,該地方就會符合公地方的定義,須遵守不多於四人組聚集,及組之間相距1.5米或以上等規定。一般而言,組聚集的定義是一人為共同目的而聚集。但是否屬聚集仍然要視乎個案的情況,例如聚集是否事先組織、聚集的人士彼此間有否互動、聚集是否只瞬間出現。



此外,食物及生局局長已發出有關餐飲業務防疫新規定、向其他表列處所限制運作模式或要求關閉等指示,以保障公眾健康。詳情載於減少社交接觸網頁(https://www.coronavirus.gov.hk/chi/social_distancing.html)。要有效減低2019冠狀病毒病在社區傳播風險,我們必須同心抗疫,加大力度減少 社交接觸。。因此,我們衷心希望市民合作,同心抗疫。政府因應疫情的發展,會不時檢討相關措施的可行性,適時作出調節。請瀏覽及定期留意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(https://www.coronavirus.gov.hk/chi/index.html)及生防護中心Facebook專頁(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CentreforHealthProtection),以獲取更多及最新的資訊。 謝謝你對上述事宜的關注。 衛生署




https://www.coronavirus.gov.hk/chi/social_distancing-faq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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